北京刑事律师答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刑辩律师刑事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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