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律师答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刑辩律师刑事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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