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办理涉麻精药品犯罪案件,应当结合全案证据审查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重点结合行为人的专业背景、从业经历,交易方式、交易过程、交易频率及数量等因素综合认定毒品犯罪主观明知。检察机关应当结合麻精药品交易行为、目的用途、作用功效等因素,准确区分罪与非罪。对于出于非法用途贩卖麻精药品的行为,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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