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同一被害人实施强奸后,又实施强制猥亵,二行为之间间隔时间较长、空间发生变化的,不宜认为强制猥亵行为是强奸行为的延续,不能成立吸收犯,应当以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并罚。
2.对怀孕妇女实施强奸、强制猥亵犯罪的,酌情予以从重处罚。
3.抢劫公私财物之后丢弃所劫取财物的,属于犯罪既遂之后处置财物的行为,不影响抢劫罪既遂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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