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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调取证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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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证 据 名 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提供人:承办人:              ?年   ?月   ?日                  (院印) 

                                        (院印)

  注:本清单一式三份,一份统一保存,一份附卷,一份交提供证据的单位或个人。

调取证据清单制作说明



  一、本清单是人民检察院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取证据时所开列的单据。在调取证据较多的情况下配合《调取证据通知书》使用。


  二、填写清单时,每一个证据填记一行。填写完毕后,在空余表格处画截止线,以示结束。


  三、本清单一式三份,一份统一保存备查,一份附卷,一份交提供证据的单位或者个人。三份清单使用同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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