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文书 >> 文章正文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


X公( )社戒∕社康决字〔  〕  号


 


违法行为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工作单位:                                     


现住址           户籍所在地:                       


现查明                                      


                               


                             


以上事实有                           


                      等证据证实。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接受社区戒毒三年(自    日至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接受社区康复  年(自    日至    日)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地报到,否则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被责令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过程中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行地社区名称及地址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               


年 月 日



一式四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及其家属、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各一份,一份附卷。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被指控犯罪的两位前律师..
·每一个案件力争做到极致..
·刑事案件庭审结束后合议..
·刑法182条规定的“自己..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
·法院判处缓刑是否需要委..
·骗取国家专项补贴资金构..
·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
·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具..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案件如..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