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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案移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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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 案 移 送 清 单


  

编号


名 称


数量


特征


财产所在地


侦查措施


处理建议

备注


        
        
        
        
        
        
        
        
        
        

接收单位:              办案单位(盖章)


 接收人员:                办案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清单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接收单位。实物未移送的应当在备注中注明并附照片或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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