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辩双方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协助本方就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向鉴定人发问,或者对案件中的专业性问题提出意见。
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应当提供人员名单,并不得超过二人。有多种类鉴定意见的,可以相应增加人数。
必要时,法庭可以依职权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对被告人、被害人、鉴定人、侦查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的讯问、发问,参照适用证人的有关规定。
作出同一份鉴定意见的多名鉴定人或者多名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同时出庭,不受分别发问规则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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