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造成食品被污染,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刑事律师 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律师 北京刑事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律师 北京刑辩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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