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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辩双方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出示证据需要进行哪些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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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阅读:
       控辩双方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出示证据,应当说明证据的名称、来源和拟证明的事实。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准许;对方提出异议,认为有关证据与案件无关或者明显重复、不必要,法庭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可以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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