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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法庭审理时如何进行非法证据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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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阅读:
        人民法院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应当告知其有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提出但在庭审期间发现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等情形除外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审理前将申请书和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复制件送交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前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未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条件的人民法院对申请不予受理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前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召开庭前会议人民检察院应当通过出示有关证据材料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法院可以核实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撤回有关证据撤回的证据没有新的理由不得在庭审中出示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撤回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撤回申请后没有新的线索或者材料不得再次对有关证据提出排除申请

  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庭前会议中对证据收集是否合法未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在庭审中进行调查人民法院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没有疑问且没有新的线索或者材料表明可能存在非法取证的可以决定不再进行调查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申请人民法院通知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人民法院认为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确有必要通知上述人员出庭作证或者说明情况的可以通知上述人员出庭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法庭应当宣布开庭审理前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审查及处理情况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前未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提出申请的应当说明理由
  对前述情形法庭经审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进行调查没有疑问的应当驳回申请
  法庭驳回排除非法证据申请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没有新的线索或者材料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申请的法庭不再审查

  庭审期间法庭决定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调查的应当先行当庭调查但为防止庭审过分迟延也可以在法庭调查结束前进行调查

  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可以出示讯问笔录提讯登记体检记录采取强制措施或者侦查措施的法律文书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的核查材料等证据材料有针对性地播放讯问录音录像提请法庭通知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出示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并申请法庭播放特定时段的讯问录音录像
  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应当向法庭说明证据收集过程并就相关情况接受发问对发问方式不当或者内容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无关的法庭应当制止
  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质证辩论

  法庭对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通知公诉人辩护人到场

   法庭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后应当当庭作出是否排除有关证据的决定必要时可以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评议或者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再次开庭时宣布决定
  在法庭作出是否排除有关证据的决定前不得对有关证据宣读质证

  经法庭审理确认存在本规定所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法庭根据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而人民检察院未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不能排除存在本规定所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对依法予以排除的证据不得宣读质证不得作为判决的根据

  人民法院排除非法证据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案件部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依法认定该部分事实

  人民法院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审查调查结论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写明并说明理由

  人民法院对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证据收集合法性的审查调查参照上述规定

  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抗诉上诉对第一审人民法院有关证据收集合法性的审查调查结论提出异议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在第二审程序中提出申请的应当说明理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
  人民检察院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出示证据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第一审人民法院依法排除有关证据的人民检察院在第二审程序中不得出示之前未出示的证据但在第一审程序后发现的除外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调查参照上述第一审程序的规定

  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未予审查并以有关证据作为定案根据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依法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未予排除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排除非法证据后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审判监督程序死刑复核程序中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审查调查参照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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