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贴士 >> 文章正文
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是否应当排除?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阅读: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采取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进行威胁的方法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采用刑讯逼供方法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供述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该刑讯逼供行为影响而作出的与该供述相同的重复性供述应当一并排除但下列情形除外
  (侦查期间根据控告举报或者自己发现等侦查机关确认或者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而更换侦查人员其他侦查人员再次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自愿供述的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供述的

  采用暴力威胁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被指控犯罪的两位前律师..
·每一个案件力争做到极致..
·刑事案件庭审结束后合议..
·刑法182条规定的“自己..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
·法院判处缓刑是否需要委..
·骗取国家专项补贴资金构..
·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
·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具..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案件如..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