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收到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提交的远程视频接访预约申请以及控告申诉材料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同意接受预约申请的,应当确定远程视频接访时间、接访部门以及接访工作人员,在二个工作日以内通知该人民检察院。需要联合接访的,应当同时通知参加联合接访的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接受预约申请后,接收预约申请的相对端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将具体接谈时间、地点、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视频接访室规章制度等事项告知预约申请人。
控告人、申诉人应当按照通知时间到相对端人民检察院参加远程视频接访。多名控告人、申诉人反映同一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参加远程视频接访,代表人数不超过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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