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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依法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审查制还是立案登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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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阅读:
          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人民法院应当提供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
          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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