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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是否设置残疾人无障碍实施;是否需要安检,哪些物品不得携带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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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阅读:
     法庭应当设置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根据需要配备合议庭合议室,检察人员、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休息室,被告人羁押室等附属场所。
  进入法庭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持有效工作证件和出庭通知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律师可以通过专门通道进入法庭。需要安全检查的,人民法院对检察人员和律师平等对待。
  除经人民法院许可,需要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外,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法庭:
  (一)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
  (二)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三)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四)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
  (五)标语、条幅、传单;
  (六)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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