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验是假币或者被指明后继续持有、使用的;
2、根据行为人的特点(如知识、经验)和假币的特点(仿真度),能够知道自己持有、使用下限币的;
3、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被告人是“明知”的等。
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以明知为要件,但不以特定目的为满足。因此,只要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不论其出于何种目的,均可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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