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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犯罪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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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犯罪涉及177个罪名,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走私普通货物罪,虚假广告罪,侵犯商业秘密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保险诈骗罪,贷款诈骗罪,证券、期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等。
 
    经济犯罪案件中的证据往往是一些、财务凭证、会计报表、纳税凭证、银行票据、经济合同、公司管理文件、高级管理人员的指令和签字凭据,这些证据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环境、不同的表达方式、不同的企业内控机制中所表达的意思并不相同,正确认定这些证据的真实意思和效力,对于分析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此罪与彼罪、犯罪动机之有与无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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