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贴士 >> 文章正文
盗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某在前罪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本次当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构成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的从轻处罚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故法院以被告人陈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被告人陈某某违法所得630元,责令其退赔受害人。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被指控犯罪的两位前律师..
·每一个案件力争做到极致..
·刑事案件庭审结束后合议..
·刑法182条规定的“自己..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
·法院判处缓刑是否需要委..
·骗取国家专项补贴资金构..
·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
·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具..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案件如..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