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陈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在自己入住的酒店房间内提供毒品供他人吸食,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其要求对被告人陈某某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 庭审中,被告人陈某某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某在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且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行为构成累犯和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依法以被告人陈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