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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某盗窃判处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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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Y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或单独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Y某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Y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Y某自愿认罪,依法酌情对其从轻处罚。综上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姚俊从重处罚。据此,依法以被告人Y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未退出的赃物或赃物折价款合计人民币七千陆百壹十元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孔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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