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贴士 >> 文章正文
交通肇事判处缓刑一年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被告人王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院指控其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主动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认罪、悔罪,依法可认定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得到谅解,亦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被指控犯罪的两位前律师..
·每一个案件力争做到极致..
·刑事案件庭审结束后合议..
·刑法182条规定的“自己..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
·法院判处缓刑是否需要委..
·骗取国家专项补贴资金构..
·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
·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具..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案件如..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