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贴士 >> 文章正文
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缓刑加罚金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李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主动停留在现场等候事故处理,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认罪态度较好,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李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已缴纳)。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被指控犯罪的两位前律师..
·每一个案件力争做到极致..
·刑事案件庭审结束后合议..
·刑法182条规定的“自己..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
·法院判处缓刑是否需要委..
·骗取国家专项补贴资金构..
·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
·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具..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案件如..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