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仅适用于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适用于检察院提出抗诉、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
2、只对二审法院有约束力(管不了其他审级法院)。
3、不得加重处罚内容:
(1)刑期;
(2)刑种;
(3)附加刑;
(4)刑罚执行方法。
版权所有: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电话:13911775033 E-mail:hcz0303@126.com本网站所载之内容均为学术欣赏及法律知识普及之用,如若侵犯到您的合法权利,请立即致电,以便及时删除。京公网安备:11011702000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