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贴士 >> 文章正文
陈某过失致人重伤判处缓刑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被告人陈某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辩护人所提辩护观点符合本案实际,予以采纳。被告人陈某自愿认罪认罚,并考虑到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法院依法以被告人陈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被指控犯罪的两位前律师..
·每一个案件力争做到极致..
·刑事案件庭审结束后合议..
·刑法182条规定的“自己..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
·法院判处缓刑是否需要委..
·骗取国家专项补贴资金构..
·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
·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具..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案件如..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