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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决定为受害人消除影响的是否应当载入决定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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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或者赔礼道歉的,应当载入决定主文。

  赔偿义务机关在决定作出前已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或者赔礼道歉,或者原侵权案件的纠正被媒体广泛报道,客观上已经起到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作用,且符合规定的,可以在决定书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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