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案件比较特殊,尤其需要考虑的是保证其能够正常回归社会。为此,针对未成年人特别规定了附条件不起诉的情形。
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同时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对于附条件不起诉是设定考验期的,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在考验期内,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也就意味着刑事案件终止,不再进入刑事审判程序,且“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被释放,所以,不起诉决定作出之后,“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不会留下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