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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的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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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的规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并无不当。因刘志良在事故发生时,系醉酒驾驶,属于严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免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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